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嵘泰股份:嵘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时间: 2023-12-07 17:37:29 |   作者; 开云体育网页版官方网站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意味着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己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这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承销总干事)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这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若按照公司股本186,163,816股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55,849,144股。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承销总干事)协商确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等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董事会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6、这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等内容,请详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9、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相关内容,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30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关系的变化情况............... 3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和市场储备情况................ 47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注: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的。

  经营范围 汽车、摩托车用精铸、精锻毛坯件制造,吸能式转向系统的关键部件制造,铝、镁合金铸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随着全球能源短缺和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节能环保问题逐渐引起各国的重视。传统燃油汽车作为主要的能源消耗源和污染排放源,未来将被新能源汽车代替已经形成共识。为了应对能源与环保问题,各国纷纷发布汽车电动化的时间表并跟进发布补贴政策以推广新能源汽车。我国更是将新能源汽车作为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和升级、实现汽车强国战略而大力扶持。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根据EV Volumes的数据,2022年全球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为1,052万辆,较2021年同期增长56%,而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导者。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3年1-9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31.3万辆和627.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3.7%和37.5%。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总销量的目标比例为40%左右;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应成为主流,占总销量目标比例应大于50%。未来,在国家产业政策和新兴技术的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对轻量化的需求更为迫切。根据美国铝业协会(Aluminum Association)下属的铝业交通组(Aluminum Transportation Group)的数据显示,汽油乘用车减重10%可以减少3.3%的油耗;柴油车减重10%则可以减少3.9%的油耗。新能源乘用车(EV和PHEV车型)轻量化的节能效果更显著,在减重10%及15%的情况下,效能提升效果分别达6.3%和9.5%,远高于汽油和柴油车。随着全球各国家地区环保和节能要求日趋严格,汽车轻量化已成为世界汽车发展的趋势。

  铝合金材料目前是汽车轻量化最理想、应用最成熟的材料。铝合金材料由于具有轻量化、易成型、高强度、耐腐蚀、价格低于镁合金及碳纤维增强材料等优点,已成为汽车轻量化的首选材料。根据国际铝业协会的报告显示,中国汽车工业逐渐将重心转向轻量化,铝的需求及使用量将增加。据国际铝业协会统计,2020年中国燃油车、纯电动车、插电混动车的单车用铝量分别为136/158/198公斤。根据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技术路线年我国单车用铝量目标为250公斤和350公斤,轻量化已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的重点发展方向。

  未来几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将持续提升,同时由于更加严格的轻量化要求导致新能源汽车用铝铸件的比例不断增加,将对汽车铝合金压铸产业的发展形成有力的推动。预计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销量有望达到约1400万辆,新能源车渗透率将有望超40%。全球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2300万辆以上。按照单车用铝量230公斤,铝合金锭平均价1.95万元/吨计算,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铝合金压铸件市场规模将近500亿元。随着未来新能源汽车不断普及,节能环保需求不断提高,轻量化的铝合金零部件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汽车工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提升国内汽车零部件生产水平是我国由世界第一汽车产销大国到世界汽车制造强国的必由之路;同时,对于我国优化产业结构、支撑国内汽车产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对汽车行业以及汽车轻量化、节能环保材料相关行业的扶持及鼓励政策,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以提高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自主创新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公司属于汽车铝合金压铸件制造企业,同时受到压铸行业和汽车制造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影响。

  相关的政策及规划主要包括:国家近年来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大工程包的通知》、《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年版)》等内容中将高端铝合金材、铝合金真空压铸技术、成形加工技术等列为鼓励和优先发展领域,将金属型压力铸造技术、铝及镁合金压力下铸造成形工艺(低压、半固态、高真空压铸)、高强度铸铝合金材料列入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的发展目录,鼓励开展轻量化材料加工及整车、零部件成型生产和检测能力建设。同时,针对下业包括:《新能源汽车产发展规划(2021—2035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汽车、铝镁合金汽车零部件等作为优先发展产业领域,将“汽车轻量化材料应用、铝镁合金、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等列为国家鼓励发展产业。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及汽车轻量化材料应用行业是国家长期重点支持发展的重要产业,相关政策及产业规划陆续出台为本次项目的实施奠定良好市场环境,有利于汽车铝合金压铸件行业健康、稳定和有序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本行业市场增长。

  随着全球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提升,各个国家地区禁售时间陆续推进,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根据EV Volumes的数据,2022年全球新能源电动汽车(含纯电动及混合动力汽车)销量为1,052万辆,较2021年同期增长56%。其中,中国、欧洲和美国合计销量占全球销量的94.76%,已成为全球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主要三大消费地区,全球市场整体保持了较高增速。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全球领导者。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36.7万辆,2021年销量为352.1万辆,较2020年增长1.6倍。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2023年1-9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627.8万辆,同比增长37.5%,市场渗透率达到28.4%。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总销量的目标比例为40%左右;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应成为主流,占总销量目标比例应大于50%。

  伴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与渗透率快速提升,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积极抢抓新能源汽车配套市场良机,加大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力度,开始实现传统汽车零部件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结构转型,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竞争力,推动了汽车零部件产业快速发展。未来,在国家产业政策和新技术的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产业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汽车轻量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整车企业对配套零部件产品的技术含量,以及耐压、精度和低耗能等指标提出更高的要求,在选择供应商时,技术实力、产品质量、制造能力、供货能力和成本控制都成为重要的考虑因素。汽车铝合金压铸件制造企业需具备较强的材料开发与加工技术、压铸技术,甚至是前端产品方案设计、模具设计能力,才能满足整车厂商和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对产品综合要求。

  公司拟通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把握传统制造业产业升级的机会,打造生产制造的全线智能化体系。本次项目公司将以智能化、模块化、标准化等作为生产线建设的方向,引进高端的熔炼设备、压铸设备、机加工设备以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减少原材料消耗率,最大幅度地减少作业人员,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保证产品的精度、强度、可加工性等技术指标达到较高的水平。公司还针对产品检测等质量控制点加大投入精密检测设备,在提高产能的同时注重高标准的产品质量要求,进而全面提高公司产品的质量及成品率,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同时,公司还将引进多种智能信息管理系统,打造信息化、智能化工厂。

  公司通过本次项目的实施建成智能化工厂,提高工业自动化程度,实现关键技术工艺参数实时控制及检测、自动输送、通过自动化升级实现更智能化精益生产,为公司增强市场竞争力奠定良好的基础。

  随着全球碳排放政策加速,全球各大整车厂商均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的投入和布局。中国的双积分政策、欧洲碳排放、美国ZEV法案等政策压力成为了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推动力。公司布局新能源产品主要跟随客户脚步,公司的新能源产品处于开发和导入市场的快速增长期。公司凭借优异的研发和产品供货能力参与客户联合开发,未来将获得更多的采购订单。目前,扬州压铸设备接近满负荷运转,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扩大生产能力,在机加工设备基本保持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将无法应对未来几年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产品新增订单的需求,产能瓶颈将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公司本次建设项目,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部件、结构件、一体化压铸部件,丰富公司目前新能源产品种类,扩大相关产品供给,提前布局新能源汽车前沿技术领域,掌握先发优势。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充分挖掘客户资源,延伸产品线,扩大服务范围,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本次项目是顺应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推动业绩快速增长的必然途径。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与消费市场和全球最重要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这为我国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成长壮大及进一步参与国际分工和持续提升整体竞争力提供了保障。近十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无论从生产能力、产品品种上,还是从管理与技术水平、技术创新能力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国际整车厂商基于优化产业链、控制生产成本的目的,纷纷推行整车制造的全球分工协作战略和汽车零部件的全球采购战略,将部分研发、设计、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转移至中国,为本土自主零部件供应商提供了机会。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及技术的引进和自主研发,国内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制造水平正逐步得到全球厂商的认可,来自于全球整车厂商及零部件巨头的订单也出现大幅上升的趋势。

  在汽车铝合金压铸件领域,市场容量大,产品附加值高,国内企业已具有全球竞争力。目前全球铝合金压铸市场集中度较高,我国本土铝合金压铸件生产企业普遍规模还相对较小,企业管理成本低,产能扩大速度快,产品质量稳定性逐步提高。近年来,国内少数优秀的铝合金压铸件生产企业业务运行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得到了显著提高,越来越多的内资企业通过相关产品的认证,并进入国际厂商的供货体系中。这些企业不仅可以伴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来迅速扩张国内市场,还可以通过全球采购的机会进入全球供应商配套体系。公司正是在这样的市场背景下,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生产保证能力、质量管理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进入到外资企业在全球的整车配套市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现有产品的拓展与延伸,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募投项目具有市场前景良好,能够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经营稳定性,以更好地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市场变化,降低公司整体经营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若按公司股本186,163,816股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55,849,144股。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股票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股票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可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等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董事会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参与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公司股本总数186,163,816股,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润诚直接持有公司39.28%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夏诚亮、朱迎晖、朱华夏,其中夏诚亮直接持有公司6.45%的股权,朱迎晖通过控制珠海润诚间接持有公司 35.35%的股权,朱迎晖与夏诚亮通过控制澳门润成间接持有公司13.83%的股权,夏诚亮通过扬州嘉杰间接持有公司2.30%的股权,朱华夏通过扬州嘉杰间接持有公司0.32%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可实际支配公司58.25%股份。

  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55,849,144股,且假设公司实际控制人夏诚亮、朱迎晖、朱华夏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参与认购,以公司股本186,163,816股进行测算,则本次发行完成之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可实际支配的比例将稀释为 44.81%,但仍不影响其控制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夏诚亮、朱迎晖、朱华夏。

  本次发行完成之后,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己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等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董事会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项目总投资88,0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三电系统、结构件及一体化压铸件生产线的建设。本项目拟新建厂房并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压铸机、热处理炉、加工中心等自动化生产设备,全面提升公司压铸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

  本项目的实施顺应了汽车产业节能减排的必然趋势,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把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满足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订单需求。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完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逐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的优势和地位。

  随着全球能源短缺和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节能环保问题逐渐引起各国的重视。传统燃油汽车作为主要的能源消耗源和污染排放源,未来将被新能源汽车代替已经形成共识。为了应对能源与环保问题,各国纷纷发布汽车电动化的时间表并跟进发布补贴政策以推广新能源汽车。我国更是将新能源汽车作为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和升级、实现汽车强国战略而大力扶持。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根据EV Volumes的数据,2022年全球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为1,052

  万辆,较2021年同期增长56%,而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导者。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3年1-9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31.3万辆和627.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3.7%和37.5%。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总销量的目标比例为40%左右;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应成为主流,占总销量目标比例应大于50%。未来,在国家产业政策和新兴技术的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区别于传统燃油车,新能源汽车的三电系统会导致整车重量增加,进而增加新能源汽车行驶时电耗,减少续驶里程。而新能源汽车每减重10%,续航里程可提升5~6%,因此轻量化是新能源汽车节能、降耗、增加续航里程的重要技术路径之一。近年来汽车行业中“以铝代钢”的趋势已逐步形成,众多新能源车企在整车制造中广泛使用铝合金结构件,可兼顾轻量化和高强度的特性,并能够显著提高汽车能效,具有标杆意义。目前,铝合金结构件已在众多新能源车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是轻量化趋势下的主流材料,并且依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的数据,我国单车用铝量2025年有望超过250公斤/辆,2030年则有望超过350公斤/辆,趋势长期向好。

  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顺应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行业的发展趋势,满足未来新能源汽车铝合金压铸件市场需求的必然选择。

  多年来,公司专注为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配套生产服务,业务覆盖全球汽车市场,公司从研发设计、工艺改进、技术创新、精细管理各项环节保证产品质量,目前公司产品得到国际知名汽车部件总成企业的充分认可,

  产品广泛用于终端整车品牌。随着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产品不仅订单量有所提升,产品采购品种也日趋丰富。

  随着全球碳排放政策加速,全球各大整车厂商均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的投入和布局。中国的双积分政策、欧洲碳排放、美国ZEV法案等政策压力成为了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推动力。公司布局新能源产品主要跟随客户脚步,公司的新能源产品处于开发和导入市场的快速增长期。公司凭借优异的研发和产品供货能力参与客户联合开发,未来将获得更多的采购订单。目前,扬州压铸设备接近满负荷运转,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扩大生产能力,在机加工设备基本保持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将无法应对未来几年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产品新增订单的需求,产能瓶颈将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公司本次建设项目,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部件、结构件、一体化压铸部件,丰富公司目前新能源产品种类,扩大相关产品供给,提前布局新能源汽车前沿技术领域,掌握先发优势。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充分挖掘客户资源,延伸产品线,扩大服务范围,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本次项目是顺应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推动业绩快速增长的必然途径。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与消费市场和全球最重要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这为我国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成长壮大及进一步参与国际分工和持续提升整体竞争力提供了保障。近十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无论从生产能力、产品品种上,还是从管理与技术水平、技术创新能力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国际整车厂商基于优化产业链、控制生产成本的目的,纷纷推行整车制造的全球分工协作战略和汽车零部件的全球采购战略,将部分研发、设计、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转移至中国,为本土自主零部件供应商提供了机会。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及技术的引进和自主研发,国内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制造水平正逐步得到全球厂商的认可,来自于全球整车厂商及零部件巨头的订单也出现大幅上升的趋势。

  近年来,公司通过持续开拓新客户、增加供应量、开发新品种已进入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知名汽车整车厂商的供应商配套体系。未来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前景十分可观,同时逐步替代外资品牌市场份额也将为公司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公司作为本土汽车铝合金零部件制造领先企业,将凭借地缘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把握住市场发展机遇,力争占据国内市场更大份额,并能够进入到全球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扩大出口并在全球建立营销服务体系,最终成长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

  本次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加优化,生产配套能力、技术水平、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成本和效率的优势更加突出;同时在与知名厂商合作的过程中,学习先进的生产和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走品牌化发展道路,实现公司的跨越性发展。

  汽车工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提升国内汽车零部件生产水平是我国由世界第一汽车产销大国到世界汽车制造强国的必由之路;同时,对于我国优化产业结构、支撑国内汽车产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对汽车行业以及汽车轻量化、节能环保材料相关行业的扶持及鼓励政策,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以提高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自主创新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公司属于汽车铝合金压铸件制造企业,同时受到压铸行业和汽车制造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影响。

  相关的政策及规划主要包括:国家近年来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大工程包的通知》、《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

  -2020年)》、《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年版)》等内容中将高端铝合金材、铝合金真空压铸技术、成形加工技术等列为鼓励和优先发展领域,将金属型压力铸造技术、铝及镁合金压力下铸造成形工艺(低压、半固态、高真空压铸)、高强度铸铝合金材料列入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的发展目录,鼓励开展轻量化材料加工及整车、零部件成型生产和检测能力建设。同时,针对下业包括:《新能源汽车产发展规划(2021—2035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汽车、铝镁合金汽车零部件等作为优先发展产业领域,将“汽车轻量化材料应用、铝镁合金、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等列为国家鼓励发展产业。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及汽车轻量化材料应用行业是国家长期重点支持发展的重要产业,相关政策及产业规划陆续出台为本次项目的实施奠定良好市场环境,有利于汽车铝合金压铸件行业健康、稳定和有序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本行业市场增长。

  公司从事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20余年,积累了稳定的行业生产技术,已取得多项行业领先的技术成果,并将已掌握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依托产品和技术的不断创新提升公司在行业的核心竞争优势,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共获得授权保护的专利201项。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研发及生产,一直以来与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合作,从中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和管理经验。已形成了完善的生产工艺,并建立起了标准化的生产流程,产品质量稳定并能满足公司的各项技术要求,具备了规模化生产的条件。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创建了符合企业真实的情况和市场规律的经营模式和高效管理体系,并且建立了一套完善、规范、标准的企业管理制度。公司现有的研发流程、生产工艺优化经验、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团队是公司产品技术持续创新的基础,也是产业化的重要保障。

  同时,汽车精密压铸件的生产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产品工艺优化环节、材料开发与制备、压铸工艺控制、精密加工、工艺优化等多个环节。行业的技术壁垒较高,对相关的高级技术人才以及熟练的技术工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壮大,公司具备完善的人才录用、培训、考核和激励体系,能够较好地实现人才引进、激励,公司具备稳定充足的人才储备。

  建设单位为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选址在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陈庄村地块。

  项目总投资为88,0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5,476.00万元,软件投资324.00万元,土地使用权6,2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000.00万元。

  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7.94年(含建设期),税后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14.20%。

  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1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满足未来业务不断增长的营运需求。

  受益于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整体业务规模预计将持续扩大,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随之大幅增长。公司目前的资金主要用来满足原有业务的日常经营和发展需求,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规模、资产规模、业务开展情况等相匹配,有助于满足公司未来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也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和改善财务状况。这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为支持发展战略,公司近年来加大投资力度和资本开支规模,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不断增加,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亦不断增加。除依靠自身的经营性现金流量满足日常经营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外,随着公司建设项目增多,为解决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来筹措资金。因此,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的偿债压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程度。

  综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公司产品结构和技术升级的稳步推进,保持并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可以有效使营运资金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状况相匹配,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是对公司产能的重要扩充,有利于公司实现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及实施,公司在汽车轻量化领域的业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得到深化,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行业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项目实施后,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得到增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并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使公司的发展潜力得以显现,有利于公司竞争能力的全面提升。

  随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但因募投项目的建设及产能的完全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当期将有所下降,公司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

  本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现有业务拓展力度、加强管理挖潜、合理控制成本费用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这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髙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不涉及业务和资产收购事项,也不涉及业务和资产整合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优势。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将有所变动。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股本结构及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其他因这次发行而修改公司章程的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若按公司股本186,183,816股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55,849,144股(具体数额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之后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这次发行不会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相关项目实施完成后带来的收入仍为主营业务收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增加,资本实力得以增强,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的发展战略将得以有效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项目完成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显著提升。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的影响,本次发行后由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提高,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前,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所降低。随着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水平将预计有相应增长,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随之提高。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到位使得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在资金开始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也将相应提升;随着募投项目陆续投产以及经济效益的产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得以增加,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均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的资金使用或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公司不存在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这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目前公司与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知名汽车整车企业,包括博世(BOSCH)、采埃孚(ZF)、蒂森克虏伯(TK)、耐世特(Nexteer)、博格华纳(BORGWARNER)、上汽大众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71%、86.94%、80.27%和78.63%,各期向博世华域、博世南京、博世武汉、博世烟台以及美国博世等博世集团内的企业合计销售比例为44.11%、37.41%、35.06%和31.28%,客户集中度较高。

  汽车零部件种类较多、规格各异,且技术标准和工艺水平要求较高。为保证产品质量、供货的及时性并降低采购成本,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整车企业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标准及稳定的零部件采购体系,并通常与上游零部件配套企业建立较为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尽量避免供应商频繁更换导致的转换成本,因此,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以及相应订单需求较为持续和稳定。但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动或者公司市场开发策略不符合市场变化或不符合客户需求,甚至出现客户流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合金锭,铝合金锭价格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冠疫情带来产能变动等因素的影响,铝合金锭价格变动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基于铝合金锭价格的波动性,公司与主要客户会就铝价波动与产品销售价格联动作出约定,定期调整产品售价。虽然公司通过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但仍然不能排除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波动,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变动的可能性。

  这次发行募投项目主要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相关建设项目,其建设投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提升作用。公司在汽车轻量化铝合金压铸件行业领域的生产经验、技术水平、人才队伍等方面已有多年的积累和布局,但如果行业经营环境出现剧烈变化,如竞争加剧超预期、需求增速显著放缓等情况,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技术优势是发行人核心优势之一,具体体现在产品方案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制备开发、压铸技术等方面,公司具备与全球优秀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和整车厂同步设计与开发的能力。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拥有86项认证专利,在一些高强度、高延伸率的汽车结构件、支架等车身及底盘特殊的压铸、机加工工艺方面取得研发创新突破。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3,966.99万元、4,677.82万元、6,853.07万元和6,996.62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是4.00%、4.02%、4.43%和4.87%。研发投入保证了公司的产品具备突出的市场竞争力,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或技术创新,将导致产品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及行业变化的要求,市场竞争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规模以及境外子公司莱昂嵘泰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现有企业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可能无法及时适应公司全球化快速发展的需要,使得公司在人员管理、产品质量控制、资源调配等方面都面临挑战,也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无法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持续提高管理水平与管理效率,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根据汽车零部件行业惯例,基于产品生产效率提升、工艺优化等因素,客户通常会与供应商约定产品年度例行降价,即在产品量产后的一定年限内,产品销售价格每年进行一定比例下调。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做好产品生命周期内成本管控,或者出现新产品开发及量产的进度和需求量不达预期等因素,公司将面临产品平均售价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为确保向客户供货的及时性以及生产的连续性,公司通常会维持一定的存货储备。报告期内,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规模整体呈现增长态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9,731.31万元、28,844.67万元、48,817.66万元及57,016.45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8.09%、27.67%、27.20%及29.81%。存货规模的扩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存货管理难度、存货跌价风险以及资金占用压力。为降低该等因素的不利影响,公司不断优化订单、采购、生产、库存、销售等一系列生产经营流程,借助信息系统加强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信息交互以及整体生产安排的计划性,从而最大程度的实现存货储备水平的合理控制。但如果未来公司存货管理不力,将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将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均取得产权证书,尚有一栋辅助用房未取得产权证书。上述辅助用房用途为食堂、临时住宿等,非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扬州市规划局江都分局、江都区国土资源局、江都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不会要求拆除该房产,并确认公司的该等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公司按有关规定和流程补办权属证书。但公司仍存在无法及时取得该辅助用房产权证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2,778.51万元、10,061.74万元、13,364.01万元和11,507.22万元。铝合金压铸件精密行业属于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政策导向、市场需求及价格等因素均能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如果公司上游供给或下游需求产生较大变动,将可能导致公司净利润出现波动的风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核通过和同意注册,以及该等审批事项所需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谨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本身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且预期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前述论证均基于现阶段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工程进度、投资成本、国家产业政策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风险,存在其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期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规模将有一定增长。但是,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充分发挥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将可能无法与净资产及总股本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下降,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同时,如果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很可能会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预期效果。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为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将可能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并经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0,000,000元(含税),此次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162,18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328,350元(含税),此次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186,193,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652,948.72元(含税),此次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向公司股东分配股利,具体情况如下: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万元,含税)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 2020年至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中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9,598.13万元,占2020年至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年均的净利润12,068.12万元的79.53%。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更好地回报股东。

  公司未分配利润除了用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利润分配外,其余部分留存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在努力扩大现有业务规模的同时,积极拓展新产品和新项目,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强化现金分红政策的合理性、稳定性和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是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根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