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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查!如皋校外培训机构证照齐全名单出来了共27家!

时间: 2024-01-27 18:20:34 |   作者; 开云体育网页版官方网站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委《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经过全面深度排摸,我市经教育局审批、有关部门登记,南通市校外培训机构第一批证照齐全名单(共424家),已于2018年7月6日公布。现公布第二批证照齐全名单(截至2018年9月30日),共99家。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委《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经过全面深度排摸,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市经教育局审批、有关部门登记,南通市校外培训机构证照齐全名单(第一批)共424家,现予公布。

  5月28日,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关于明确民办非学历教育学习管理机关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学习管理机关设置的有关问题。包括——

  教育培训机构开办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增设的教学点开办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竞赛或排位赛,不得出现开展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4月10日,南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联合发出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遏制当前存在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不断加重的明显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决定在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是对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重点对民办培训机构存在以下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治理: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且还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条件的,要指导其;对不具备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超营业范围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或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竞赛或排位赛等,不得为上述赛事或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宣传渠道、考前培训、考务等服务。对有此类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严处,直至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

  6.坚决查处公办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7.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不得组织或安排中小学在校学生开展全日制教育教学活动(寒暑假除外)。严禁虚假广告,严禁出现为学生籍、代办转学、挂靠学籍、承诺上名校等宣传行为。对有此类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严处,直至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

  在对以上各类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基础上,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对进入《白名单》的机构依法予以全力支持;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风险隐患、无资质和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对进入《黑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予以严格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