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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媒介体制研究: 历史、现状与未来

时间: 2024-01-31 23:59:16 |   作者; 开云体育网页版官方网站

  本文受到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媒介体制与社会信任研究”(项目编号:19ZDA325)资助。

  媒介体制的研究始于1956年出版的《传媒的四种理论》(以下简称《四种理论》)。该书首次将媒介体制划分为了威权主义理论、自由主义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和苏联理论四种,它不仅开启了媒介体制研究的规范研究和比较研究两个重要传统,更成为接下来几十年间研究媒介体制的扛鼎之作(李红涛,2012)。媒介体制研究所要回答的问题包括:为什么媒介在不同的政治体制采取不同的形式;不同脉络下媒介的发展模式为什么以及如何不同;不一样的媒介如何相互关联又彼此影响;媒介体制是如何转型的(Hardy,2012)。一个好的媒介体制应该做到从宪法上保障、出版自由和传播自由,制定相关的法律或法规以详细说明媒介的组织架构(例如许可证批准程序、税收等)与权利和义务等,设置专门管理媒介相关事务的独立组织或机构,以及建立成熟的新闻专业主义(Lange,2004)。我们大家都希望通过媒介体制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工作实现两个目的:一是完善媒介体制研究的学术史,在此过程中我们补充了部分曾经被学界所“遗忘”的历史文献,例如李少南(Lee,1993)关于媒介体制的论述,从而方便学界更全面地了解媒介体制研究的历史与现状;二是在厘清媒介体制研究的历史与现状的基础上,针对现有研究不足之处进行讨论,对未来的媒介体制研究进行社会想象。

  《四种理论》作为媒介体制研究的奠基之作,意在回答的问题有三:“传媒为什么是现在这个样子?为什么它为不同的目的服务?为什么在不同的国家,它的表现形式存在极大差别?”(西伯特,彼得森,施拉姆,1956/2016:引言1)然而,《四种理论》回答这三个问题的方式却是哲学式的、规范的,三位作者对四种理论的讨论完全基于人的本质、社会和国家的本质、人与国家的关系以及知识和真理的本质等基本信念和假设之上。此后,学界围绕书中观点所展开的批评和反思均不在少数。这些学者主要可大致分为两个派别,一派是对四种理论做补充或改良,另一派则是另起炉灶,以新的标准提出新的媒介体制。

  Denis McQuail(1983)虽然认为有多少种政治体制就有多少种媒介体制,甚至每个国家的媒介体制都应该是独一无二的,但他实际延续的仍然是《四种理论》的传统,在保留四种理论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种新的媒介体制——媒介发展理论(development media theory)和民主参与媒介理论(democratic-participant media theory)。

  Robert G. Picard(1985)则是在四种理论的基础上增加了民主社会主义理论(democratic socialism)。该模式认为,媒介是人民的工具,是公用事业(public utilities),应该摆脱私人控制、免于经济竞争、从过度的限制与压力当中被解放出来,还应该为公众观点的交流与表达提供平台,并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必要的政治与社会辩论。此外,国家有责任为观点的多元化创造条件、为多元化观点的自由传播提供保障,还应该保证公众能够接近和使用媒介、维持和促进媒介的多元化,更应通过媒介所有权制度等传媒经济制度创新的方式引导媒介健康发展。再者,传播方式应该舍弃自上而下的单向传播模式,而应该遵循“公众-传播者”和“公众-接收者-传播者”的双向传播模式。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民主社会主义者承认精英对媒介的控制权。

  John Calhoun Merrill和Ralph Lynn Lowenstein(1971)认为所有的媒介体制均在威权主义(authoritarian)和自由主义(libertarian)这个连续统上,因此他们仅保留了四种理论中的威权主义理论和自由主义理论,以社会自由媒介体制(social libertarian)和社会中立媒介体制(social centrist)取代了社会责任理论和苏联理论。社会中立媒介体制主要被用来解释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社会自由媒介体制则是取代了社会责任理论。按照展江和王晓芃(2016)的总结,Merrill和Lowenstein在1979年时对他们此前提出的四种理论又做了进一步的修正,将四种理论扩展到了五种理论(参见表1),舍弃了社会中立媒介体制,代之以强调在有限的传播渠道中传递多元声音的社会-威权主义和只传递政府声音的社会-集权主义两种新的体制类型。

  William A. Hachten(1987)则是将媒介体制划分为威权媒介体制、西方媒介体制、媒介体制、革命媒介体制和发展媒介体制。西方媒介体制取代了《四种理论》中的自由主义理论和社会责任理论。革命媒介体制属于过渡性的媒介体制,仅适用于革命期间,说明的是革命团体将媒介作为革命武器的情况。发展媒介体制不同于威权媒介体制,前者的目的是促进媒介在国家发展中扮演积极角色,后者的目的是通过媒介维护独裁政权。

  阿特休尔(J. Herbert Altschull)(1984/1989)对该采用何种评价性的术语命名媒介体制深感忧虑,因为他希望人们能从新闻媒介所处的全部社会现实来理解新闻媒介,而不是片面地从发展的、地理的或经济的视角来理解。尽管如此,阿特休尔最终采取的只是修饰过的经济情况的术语,分别以市场经济世界、马克思主义世界和进步中世界来对媒介体制进行命名,并从新闻事业的目的、信条和新闻自由思想三个方面对这三种媒介体制进行了详细阐述。虽然阿特休尔对媒介体制进行了分类,但是从本质的层面来看,他更为强调的是三种媒介体制的新闻媒介都一定要通过教育功能维护社会秩序,只是不同媒介体制的教育目的各异罢了。

  李少南(1993)认为威权主义、和发展主义都只是各国发生危机时的临时过渡形式,所有国家最终都会成为资本主义国家,仅仅是成为自由资本主义(liberal capitalism)还是社会资本主义(social capitalism)的差别。因此,他觉得应舍弃传媒的四种理论,改以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与国家赋予个人的自由和社会责任情况为标准,将媒介体制划分为发达自由资本主义(advanced liberal capitalism)、发达社会资本主义(advanced social capitalism)、不发达自由资本主义(delayed liberal capitalism)和不发达社会资本主义(delayed social capitalism)。

  Kaarle Nordenstreng在1997年发表的《超越传媒的四种理论》(Beyond the Four Theories of the Press)中,提出了自由-个人主义范式(liberal-individualist paradigm)、社会责任范式(social responsibility paradigm)、批判范式(critical paradigm)、行政管理范式(administrative paradigm)和文化协商范式(cultural negotiation paradigm)五种范式。自由-个人主义范式强调政府干预的最小化,否认公众知情权,认为公共利益只是个人利益的集合,没有评价媒介表现的标准,仅强调媒介的市场竞争力,并觉得应将公众对媒介的选择作为最高荣誉。社会责任范式认为新闻的功能应该是促进社区发展、培养积极的公民,而不是提供冗余的信息。批判范式认为媒介应该担负起解放大众的责任。行政管理范式强调信息的客观性、来源的权威性,虽然致力于向大众传播可信的信息,但精英主义倾向明显。文化协商范式的目标在于通过戏剧而不是新闻,提升人们的主体间性,即相互理解与尊重的可能性,以及培养人们的社区归属感。

  总的来说,上述学者围绕媒介体制虽然展开了大量的讨论,对媒介与其它机构关系、媒介所应承担角色的认识也不断地向纵深发展,但是他们都未能跳脱出《四种理论》所定调的哲学的、规范的分析框架。McQuail和Picard对媒介体制的讨论主要是想补充四种理论所没有涵盖的部分,Merrill、Lowenstein与Hachten则只是对四种理论进行了相应的改良。阿特休尔看似是完全抛弃了四种理论另起炉灶,但其实他只是保留了四种理论中的社会责任理论而舍弃了其它三种理论。李少南则是基于全世界的国家终将臣服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逻辑而完全舍弃了四种理论,提出了自己的媒介体制分类体系。Nordenstreng则是完全另起炉灶,基本上抛弃了四种理论而提出了自己的五种模式。Hallin和Mancini在《比较媒介体制》中精确指出,“为《四种理论》举行体面的葬礼的时机已然来临,基于真正的经验材料来的更为精细化的研究模式的时代到了”(2004:10)。

  学界通常认为《比较媒介体制》是比较媒介体制的奠基之作,这主要是因为它提出了划分媒介体制的维度,并以此为标准将不同国家归类到不同的媒介体制。然而,学界在之此前其实已经进行了基于国别的媒介体制比较研究,只是这种比较需要读者依据学者提供的材料来自行比较的工作。

  Jay G. Blumler和Michael Gurevitch(1975/1995)较早基于经验性的比较研究目的开展研究,认为学界能够最终靠国家对大众传播媒介机构的控制程度(degree of state control over mass media organizations)、大众传播媒介的党派属性(degree of mass media partisanship)、媒介精英与政治精英的相处情况(degree of media-political élite integration)和媒介机构合法化信条的性质(the nature of the legitimizing creed of media institutions)四个维度,考察媒介机构与政治机构之关系的分析框架。国家对大众传播媒介机构的控制程度能够最终靠政府干预媒介的常用的、可测量的手段做测量,这些手段包括对媒介从业人员的任命、媒介机构的财政和媒介内容的控制。大众传播媒介的党派属性能够最终靠媒介机构与党派的组织联系、编辑评论的稳定性和观点激烈与否,以及政策法规等对媒介能否支持特定政党的管制情况做比较。相对于前两个维度的正式性而言,媒介精英与政治精英的相处情况则偏非正式,其主要考察的是这两个群体的政治倾向相似性(political affinity)和社会文化距离(social-cultural proximity)的情况。媒介机构合法化信条的本质则主要反映在专业主义,或者说新闻专业主义的成熟情况上。

  Hallin和Mancini(2004)虽然在Blumler和Gurevitch(1975/1995)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新的分析框架,他们的分析也相当程度上是来自于经验性的证据,但受当时可获得的比较性数据所限,他们关于媒介体制的讨论还是以质性的材料为主,量化的材料不多,因此对不同媒介体制的评价更多依赖的还是逻辑推演,而非量化的指标。从已有的文献来看,在Hallin和Mancini(2004)提及的四个维度中,只有政治平行主义的量化工作相对成熟,其它三个维度的量化工作相对进展缓慢(Hallin &Mancini,2017)。

  《对话哈林和曼西尼:西方媒介体制的四种经验类型》(Hallin and Mancini Revisited: Four Empirical Types of Western Media Systems,以下简称《四种经验类型》)(Brüggemann et al.,2014)是将Hallin和Mancini(2004)分析框架中的四个维度进行全面量化的首次尝试(Hallin & Mancini,2017)。在这篇文章中,几位作者(Brüggemann et al.,2014)首先改善了《比较媒介体制》的分析框架,将分析框架的内容全部拆解为可以进行量化的概念(参见表3),其次利用可获得的数据将上述所有概念全面量化,最后通过实证分析的方式对样本国家进行聚类分析,从而获得了媒介体制的四种经验类型(参见表2)。具体来说,《四种经验类型》对《比较媒介体制》的改善主要体现在:将媒介市场结构变更为了报业市场的包容性(inclusiveness of the press market);在国家的角色中增补了媒介所有权管理维度,以综合考察各国对电视、报刊和跨媒介的所有权管理。详细的改善情况可以通过表3的比较获得全面的了解。

  Brüggemann等人(2014)通过对表3的内容进行量化分析和综合考量后,提炼出了相对于媒介体制的理想类型而言的四种经验类型(参见表2)。北欧模式(Northern)的包容性媒介市场,拥有着高度的新闻专业主义、有力的公共广播电视系统、慷慨的媒介津贴,以及最低水平的媒介所有权管制和政治倾向性,该体制主要由挪威、丹麦、芬兰和瑞典四个国家构成,挪威是这一媒介体制的代表性国家。中欧模式(Central)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强大的公共广播电视系统、严格的媒介所有权管制和少量的媒介津贴,该体制主要由德国、奥地利、瑞士和英国四个国家构成,德国是这一媒介体制的代表性国家。西欧模式(Western)主要表现为较低的公共广播电视系统和媒介津贴,该体制主要由葡萄牙、比利时、荷兰、爱尔兰和美国五个国家构成,葡萄牙是这一媒介体制的代表性国家。南欧模式(Southern)的媒介市场的包容性极低,其新闻专业主义表现也最为不佳,但是它的政治倾向性最为明显,体制内媒介所有权管制情况的差异更是显著,该体制主要由意大利、法国、希腊和西班牙四个国家构成,意大利是这一媒介体制的代表性国家。

  然而,该团队(Büchel et al.,2016)在2016年通过质性比较分析,利用相同的媒介体制分析框架和相同的数据却得出了不同的媒介体制类型(参见图1)。在这个新的媒介体制分类体系中,只有自由主义体制和极化多元主义体制的国家是完全互斥的,而报刊向体制(press-oriented system)和法团主义体制的国家则高度重叠,许多国家同时既是报刊向体制又是法团主义体制。

  一是比较媒介体制的分析框架仍待改善。我们通过表3和相关文献的具体陈述可以清晰地看到,学界仍然只关注公共电视而不是公共媒介(包括电视、广播、电台、互联网等所有媒介)的市场份额,只注意到了电视和报纸的媒介所有权、跨媒介所有权而忽略了外资媒介所有权,媒介市场结构方面延续了Hallin和Mancini(2004)以偏概全的错误——以报业市场结构代表整个媒介市场结构,新闻专业主义更是没有考虑到商业逻辑(Hallin,2000;Pickard,2017;李艳红,陈鹏,2016)和传播技术对新闻专业主义所产生的冲击,等等。

  二是如何量化比较媒介体制的分析框架仍是主要问题。如何量化比较媒介体制涉及到标准的问题,而这个标准的确定必须充分考虑概念旅行的问题。事实上,我们看到学界和业界一直在致力于更为全面、更为客观地了解媒介体制各要素。例如,欧洲媒介体制研究项目(European Media Systems Survey)、世界新闻研究组织(Worlds of Journalism Study)的新闻从业人员调查项目、世界新闻发展趋势数据库(World Press Trends Database),以及由欧洲大学研究院(European University Institute)的媒介多元化与媒介自由研究中心(Centre for Media Pluralism and Media Freedom)负责的媒介多元化监测项目(Media Pluralism Monitor),都在致力于收集构成媒介体制各要素共时态与历时态的数据或文献。美国学者、哥伦比亚大学教授Eli Noam(2016)更是领衔,组织了一批学者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用来测量媒介体制部分构成要素的指数,建构了用来测量国营的、半官方性质的(如公共广播电视)和官方持股的私营媒介三种媒介企业,在本国媒介市场总市场占有份额情况的媒介公共所有权指数,用来测量一个国家媒介市场的开放性和准入门槛情况、反映某国媒介产业中外资媒介所有权的总体情况的外资媒介所有权指数,用来反映媒介多元化的情况的Noam指数,等等。

  三则是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即目前尚无一个独立的媒介体制数据库,即便是雏形也没有。这所导致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学界很有可能因为各数据库调查时间的不同步,而无法进行有效的比较媒介体制研究。像欧洲媒介体制研究项目已发布的两轮调查数据,仅涉及2010年和2013年两年的情况,而它们所调查的内容是其它数据库未涉及或涉及不多的内容。更何况,已有数据库仍然无法覆盖媒介体制的所有构成要素,部分数据仍然需要通过其它数据库或文献中获得。

  当然,我们在开篇还交待过,Mihelj和Huxtable(2018)希望实现媒介体制的文化转向。两位作者认为比较媒介体制研究只能让人们看到传播的社会影响和全球媒介版图多样化的局部,必须再补上媒介文化的维度才行,并在文化决定论倾向和媒介决定论倾向两种媒介文化认识论间选择了后者。不过,两位作者主要讨论的是电视媒介文化,并提出可以从电视媒介的公共性(publicness)、私人性(privacy)、与性别的关系(gendering)、开放性(transnationalism)、时间倾向(temporal orientation)、事件性(extraordinary temporality)和世俗化宗教(secularization)七个维度进行经验性的比较媒介文化研究:(1)公共性关注的是电视媒介能否完成其公共使命(public mission),不仅成为一个能让越来越多的人得以介入到公共生活中的公共领域,更能够向人们传播各种必要的信息、文化、教育和娱乐;(2)私人性关注的是个体如何习惯于通过某种媒介接收信息,而这种媒介的内容又在多大程度上聚焦了私人生活;(3)与性别的关系关注的是媒介如何削弱或强化了传统的性别角色;(4)开放性主要关注的是各国媒介内容的跨国投放或不同国家媒介机构间交流合作的问题;(5)时间倾向关注的是特定的媒介文化是更倾向于历史、现在,还是未来;(6)事件性关注的是媒介如何在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中发挥仪式功能,在短时间内通过媒介的信息传播从情感层面将人们团结或动员起来;(7)世俗化宗教关注的则是宗教与媒介之间的关系。

  从媒介体制的已有研究成果来看,学界围绕媒介体制的研究虽然实现了从规范研究的传统向比较研究的传统转折,形成了理论发展(theory development)、案例研究(for the purposes of case selection)、量化操作(quantitative operationalization)和模式验证(testing the patterns)四个比较媒介体制研究的对话空间(Hallin &Mancini,2017),但这些研究成果底层的色彩仍然是对如何对媒介体制进行分类的狂热。在规范的媒介体制研究传统阶段,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学者基于各自的立场和社会想象,分别给出了自己所认为的媒介体制理想类型。然而,这些媒介体制理想类型的提出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媒介体制构成元素的复杂性。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较为完整地厘清了媒介体制研究的历史与现状,未来的比较媒介体制应该如何发展是我们接下来讨论的重点。总的来说,我们认为未来的比较媒介体制研究应该从研究方法和认识论,以及中国学者如何更积极地参与到这一研究领域三个方面发力。

  第一、研究方法。Hallin和Mancini(2017)在回顾《比较媒介体制》发表十周年的文章中指出,比较媒介体制在研究方法上存在严重的跛脚现象。比较研究方法意识不足是当下比较媒介体制研究的一个重要短板。从国外比较研究方法的发展来看,国外学界实现了从单因解释到多因分析的转向,在质性比较分析、混合方法、概念分析、比较历史分析和原因分析五个领域均有较大发展(高奇琦,2015:16-21)。质性比较分析实现了从布尔代数方法(boolean algebra)向模糊集合(fuzzy sets)的转向。混合方法以通过科学推理来沟通质性研究和量化研究为主要特征,强调以大样本的统计分析为基础、辅以一定数量的案例分析的嵌套分析(nested analysis)是该方法进行操作化研究的主要成果。概念分析不再是强调二分法的本质主义一家独大,程度主义也正在被学界广泛接受。比较历史分析的两个重要分支已经成型,一个是力图揭开变量X与Y之间黑箱的中介性机制分析法,另一个是希望发现事件在历史中的位置、持续时间以及先后顺序等因素,对特定结果有何影响的时序分析法。原因分析在必要原因和充分原因的确定等领域都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第二,认识论。在Matthew Powers和Sandra Vera-Zambrano(2018)看来,研究方法上的平衡并不意味着比较媒介体制研究会自动变得更“健康”,现有比较媒介体制面临的更大的问题,其实是认识论上的唯普适主义(universalism)为尊,缺乏多元的认识论视野。两位作者认为,基于普适主义的比较媒介体制研究多强调假设检验的标准化测量,严重忽视了不同媒介体制中所观察到的现象背后的机制或原理,正是这些机制或原理从根本上决定了比较媒介体制要测量什么和怎么测量的问题。因此,他们呼吁,应该将充分考虑一个观念或实践在特定情境里究竟有何意义的情境主义(contextualism)认识论,作为现有比较媒介体制研究认识论的有益补充。

  第三,中国学者的参与。从目前国内的比较媒介体制研究情况来看,国内学界主要还是从学理层面围绕《四种理论》、《比较媒介体制》等经典文本展开的思辨式讨论与反思,从事比较媒介体制实证研究的尚不多见。事实上,由于媒介体制的复杂性,在作比较媒介体制研究时涉及到众多学术概念如何界定和测量的问题,国内学界的积极参与将有助防止这一研究领域产生过于西方中心主义的倾向。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规划办将《媒介体制与社会信任研究》作为重大项目进行招标,分别由浙江大学的韦路教授和上海交通大学的谢金文教授中标。虽然目前尚未看到这两个团队的相关研究成果,但是从题目来推断,这两个团队的研究成果都将在不同程度上提高我国学界在比较媒介体制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因此,未来的比较媒介体制需要加强比较研究的方法意识,注意认识论的多元化,再就是应该提高国内学界在比较媒介体制研究领域的话语权。当然,还有两个事项是必须要格外注意的。一是,虽然比较研究方法实现了从单因解释到多因分析的转向,但是两者的有机结合是未来比较研究方法的一个重要发展领域(高奇琦,2015)。因此,国内学界需要积极关注比较研究方法的最新进展。二是,基于情境主义认识论的比较媒介体制,如何从研究技术上突破只能进行小样本(small-N)比较的限制,是未来比较媒介体制研究必须要格外注意的一个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如何将比较媒体体制从类型学的泥沼中解放出来,从因果关系的角度考察媒介体制的差异可能对同一结果会产生何影响,哪一些原因又可能对这一因果关系产生中介效应、调节效应和调节式中介效应,应该成为比较媒介体制的最终归宿。当然,我们已提出了自己的最新的比较媒介体制分析框架,并且初步考察了媒介体制对特定因变量所可能拥有的影响,受篇幅所限,这个另文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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